湖南省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盐安全工作-【新闻】
湖南省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盐安全工作
湖南省盐务管理局
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盐安全工作的通知
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
各市、州盐务管理局:
中秋、国庆佳节临近,为确保“两节”期间食盐安全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现就做好“两节”期间的食盐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狠抓责任措施落实
“两节”期间是食盐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,也是食盐安全风险集中的敏感时段,特别即将召开党的十八大,切实做好今年“两节”期间食盐安全工作,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欢度佳节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当地食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高度重视“两节”期间食盐安全工作,切实增强责任意识,确保部署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,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盐。
二、注重宣传,普及食盐安全知识
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新闻媒体,大力宣传抓好食盐安全的目的和意义,加强对食盐专营法规和碘盐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,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努力争取全社会的关心、理解和支持。同时,要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、健康消费。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15个部门《关于印发〈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(2012-2015)〉的通知》(卫疾控发〔2012〕34号)精神,积极倡导以低盐低钠饮食健康生活理念和方式,保护和增进人群身体健康。省卫生厅、省盐务管理局决定于9月在全省开展以“科学用盐,促进健康”为主题的低盐低钠健康生活宣传活动,并于2012年9月25日,在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,全面启动宣传活动。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,在普及绿色加碘食用盐的基础上,积极开展新款低纳盐的宣传推广工作。
三、强化监管,净化“两节”食盐市场
在节前,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开展一次“两节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。重点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、小餐馆和集贸市场,学校、社区、建筑工地食堂,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旅游景点附近的宾馆、小餐馆等;重点监管食品加工用盐、其他工业用盐单位。从严查处工业盐、非碘盐冲销食盐市场的违法行为。严格实行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,各食盐终端网点必须办理《食盐零售许可证》,做到一证一点,亮证经营。同时,要加强与食品安全、卫生、工商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,加大缉私打假力度,加大市场巡查频率,严厉打击一切涉盐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引发食盐安全事故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严防食盐安全事故发生。省局将对各地开展“两节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。
在“两节”期间,省局要求各单位严格盐政值班制度,完善各项应急预案。如发生重大或突发食盐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,及时上报,妥善、有效地处置。在“两节”期间,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盐政科、股长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,确保信息联络畅通。
省局盐管办电话:0731-84449236 0731-844492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