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认贼作子”是一个成语,意思是指把敌人当成自己的子女来待遇。原本这个成语中的“贼”指的是敌人,意味着对待敌人如亲生子女。这个成语原本出自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将勃谓陈涉谓:‘子勃好身死,父必与万毒不辞;子勃之功名,千世不灭也。’苏子曰:‘夫为人子者,当思其父母之意能为子者,当效其功名能陈者。将勃能怀其身毒,效诸长者害,非所以效功名也。为人者,当为之经纬计划,有所凭而能起,皇王故术也。故守正者不惑于心,儿孙知己于道;王者辱身以劝人下,充耳以釐闾,身危矣,而后动也。夫若将勃之行,石室之藏,相与为计,故曰吴贼认贼为子。’意汉江能誓,而不可与计。夫将计有所不容,将勃岂能背约?吾亦且为吴计矣。”这段话意思是将陈府的反抗行动与苏秦悲剧相比,告诫陈涉,不要将贼作为自己的亲子,而应当效法王者般的策略。
现代所说的“认贼作子”则多用来批评某些人将自己的敌人当作亲近的人来对待、庇护,甚至是为敌人做出种种利益让步的行为。这个成语的背后寓意着对敌人的软弱和对其姑息态度的批判。
“认贼作子”在现实中常常指的是对敌人的迎合和纵容,是对敌人所做所为的一种软弱和退让的表现。这种行为被视为投降主义或者背叛,因为在对待敌人时应保持警惕而不应该放松,任其伪装。
但认贼作子也可能存在出于某种考虑,如为了维护和平、处理复杂的国际关系等。这时的“认贼作子”行为可能是一种权宜之计,是出于某种利益或者为了避免更大的冲突而做出的妥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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